超市要涨价可以,但要提前书面告知物价局。昨日,记者从安庆市物价局了解到,为防止市场价格连锁上涨以及企业不合理涨价,安庆市物价局开始要求对市区各大商场、购物中心、超市下发了《关于实行部分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提价告知制度的通知》。
这个《通知》要求,从2011年7月5日起,对安庆市主要商业零售企业经营的米、面、食用油、牛奶(粉)等群众生活必需品实行提价书面告知。
首先,各商业零售经营企业应在2011年7月4日前将经营的米、面、食用油、牛奶(粉)等生活必需品的现行价格如实报送安庆市物价局。并对拟提价的品种提前24小时报送物价局。
据了解,安庆市物价局将依照相关规定,对经营企业(单位)集中提价或大幅度涨价的,及时开展成本调查,对提价理由不充分的,将进行约谈、告诫、召开政策提醒会等,合理引导和规范企业(单位)价格行为,对不执行或违反提价告知制度的经营企业(单位)将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曝光和处罚。